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朝廷派员考核地方官吏政绩,德辉为十路之最。在朝见皇帝时,世祖忽必烈不仅对他慰劳行赏,还命他疏陈当前所应办的事务。德辉条陈四事:一是严格保举制以取人才;二是给俸禄以保持官吏的廉洁,发挥他们的才能;三是改变官职的世袭制,并把他们迁到别的都城;四是刑罚公正而不要多次实行大赦。世祖称赞并加以采纳。不久,德辉被调任东平路宣慰使。当时,东平赋税重,诉讼多,比河东多数倍,遇到赃官,更是加紧搜刮,毫不宽容。德辉奏请后,免除了百姓向远处交纳豆粟二十万斛,而由政府向民间征购粟十万斛抵其数,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朝中在议论蚕丝赋税的问题时,有人提出先令蚕民纳税后再交纳蚕丝。德辉说:“这是一种通过向上诬告而损害民利的行为,以后的责任谁承担得起!”于是这一提议被否决。有贫民寡妇马氏要把自己的女儿卖掉以交纳所欠赋税,德辉听说后,用自己的薪俸代她交纳了所欠赋税,并且免除了马氏今后的赋税。
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秋,张德辉升任为参议中书省事。凡军国大事,都先咨询张德辉,然后实行。朝廷欲派遣赵彝为使节,出使日本。德辉听闻后,认为赵彝是宋朝降臣,委派他出访,可能会妄言朝政,贻笑邻邦。于是协同宰相,奏请皇帝,撤回了决议。当时,有人奏报戍边将校冒领军士粮饷,糜费、损耗军费,世祖下令审查责惩。德辉奏道:“过去我也做过军士,与士卒同甘共苦,深知行军的艰难险阻。如今,官门少年子弟或是袭父兄爵位,或是只做点事,有一点小小的功劳,就升职任用,他们哪知军旅之事!致使朝廷要遣使去审查,惩戒士卒,这是朝廷省院失于约束。但若对将士们严厉地绳之以法,必然会使军中人人自危。只有改变军队部署,选勇武刚强、有武艺才略的人任将校去治军,才会使军政焕然一新。同时不断改革军政制度,时常委任监察官监察,方可革除其弊端。”
展开剩余35%朝廷旨令德辉拟定御史台条例,德辉奏道:“御史台是执法官,今法令不明,根据什么来执法?此事行之不易,陛下应慎思考虑。”不久,皇帝复召德辉入宫,对他说:“朕已考虑成熟,卿当尽力行之。”德辉说:“如果一定要我执行,那就请求设立宗正府以纠正皇族的违法行为,外戚可以受到弹劾,女眷不准来奏事,否则,诸局承办人都得追究查办。”世祖沉默了许久才说:“这事慢慢实行。”德辉还谏言改革时弊、均衡赋役、均田编户等,都被一一采纳,渐次执行,几十年的积弊得以革除。当德辉以年老请求辞让时,世祖又命他举荐堪任监察官的人。他推举了任风宪、乌古伦贞等二十人。
张德辉晚年与元好问、李冶同游于封龙山(今石家庄鹿泉区境内),当时人称为“龙山三老”。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张德辉逝世,享年八十岁。《元史·张德辉传》赞曰:“德辉天资刚直,博学有经济器,毅然不可犯,望之知为端人,然性不喜嬉笑。”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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