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互免签证7月17日生效 免签政策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根据该协定,持有效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以及马来西亚普通护照的人士,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或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过境时,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
若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需要事先批准的活动,则应在入境前向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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